刘伟渊律师,潮州饶平县人,现为北京大成(广州)律师事务所合伙人,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,国际注册私人财富管理师(PWM),暨南大学EMBA联合会副会长,广州市新阶层联谊会理事,广州市律师协会外联委委员,广州市律... 详细>>
律师姓名:刘伟渊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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执业证号:14401200710333555
执业机构: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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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月18日上午,8名略显稚气的青少年在法警押送下走进文登市人民法院审判庭,法官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宣读,终于将长达47页的刑事判决书宣读完毕,一审宣判年龄从28岁到尚未成年的8名犯罪分子,因涉嫌故意伤害罪、打击报复罪等7项罪名,分别被处以十四年六个月到管制两年的刑罚。至此,这起由青少年成员为主的刑事犯罪案件告一段落。
2006年7月19日晚10时,回家探亲的某部战士刘某和朋友在某网吧门口聊天,突然开来两辆出租车,车上下来七八个人,手持镐棒,兜头便打,刘某等人逃跑不及,被围在中间打成重伤。事后警方调查得知,事件起因是28岁的当地青年王某因为手下弟兄被别人打伤而采取的故意报复行为,当日将刘某等打伤之后,才发观被打的刘某并不是报复对象,遂将两人送到了中心医院进行救治。医生检查后发现,刘某腰背部外伤致脾破裂构成重伤,王某等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批准逮捕。王某等团伙主要成员闻讯逃走。
2007年初,为逃避警方追查而被迫出去“躲风”7个多月的王某潜回当地,此时另一个报复对象“孙某”又进入了他的视线,原因是他怀疑熟知此事的孙某曾在公安机关调查王某等人“殴打当兵的”案件中作证。他召集手下称一旦发现孙某,立即向他报告,要好好“教训一下孙某”。2007年10月的一个傍晚,王某手下小兄弟在一网吧发现了孙某,王某赶到后,得知孙某已经在姚某的劝说下逃走。王某非常生气,遂将姚某带到附近山上进行了殴打。
被打的同时,姚某还被要求次日12时前必须找到孙某,三天后,姚某的朋友发现了孙某,便和姚某一块将孙某带到了上次姚某挨打的山上,王某让手下对孙某进行了殴打,并且通过施以烧其毛发和对其拍裸照等方式对孙某进行羞辱。
据了解,为了报复曾经的生意合伙人,2006年6月,王某指示手下将他人轿车车门、车身、车玻璃砸坏,造成车主损失7738元。2007年5月份,为了帮助某网吧把附近刚开业的另一家网吧赶走,王某多次将新开业网吧的玻璃砸碎。王某还多次带领手下帮人讨要欠款,从中收取费用或采用威胁、要挟、恫吓等手段,直接向被害人索要财物,被当地公安机关列为重点通缉对象。
2007年10月,在市区某练歌厅门口,王某和他人各纠集了一干人等进行火拼,致使团伙中一人后腰被砍伤,一人脖子被砍伤,还有一人前胸被捅了一刀,伤及肺,斗殴事件在当地造成很恶劣的影响。
值得注意的是,案犯中唯一的一名女性赵某系同案犯中主犯王某的女友,尚未成年。据调查,2006年7月至2008年5月期间,赵某在明知王某故意伤害他人致重伤的情况下,仍然让王某躲在自己住处,并为其逃跑及日后的衣食住行提供资金,以逃避公安机关的打击。事后民警调查时,赵某回答说:“我知道他一直在躲公安,但我是他对象,自然要帮他了,我不想他被抓走。”当问她知不知道这样是在犯罪时,赵某表示“不太清楚”。[page]
根据审理,法院认为,王某等属于主犯,应当按照所参与的全部犯罪进行处罚;而其他犯罪成员中有两人不满十八周岁,部分犯罪属未成年人犯罪,法庭分别酌情做出了减轻处罚的决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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